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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杨玉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建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碑亭巷项目资产的提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就碑亭巷项目转让事宜与南京市政府方面进行协商,根据双方初步商谈结果,公司在2011年对其计提了部分减值准备。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尚未结束。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广厦东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项,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尚在办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系2012年二季度公司各项目结转收入较少所致。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玉林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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