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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2-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八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59,651,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盛端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肖家祥出差,请假;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顾蓓莉因公请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476,910.42元(合并数为124,848,649.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708,244.13(合并数为-15,827,245.80元),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768,666.29元(合并数为109,021,403.92元),根据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376,866.63元,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91,799.66元,合并后为106,644,537.29元。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81,873,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19,093,683.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98,116.36元(合并数为87,550,853.9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确定审计报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内控审计报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信贷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651,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担保计划》 同意母公司201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85000万元,其中:目前已签署担保金额60000万元;子公司2012年度为母公司提供担保1.7亿元。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福建水泥2012年度拟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85000万元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拟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至董事会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会议日期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159,54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102,900股;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9,738,782股。表决结果为:同意49,738,7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9,738,782股。表决结果为:同意49,738,7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9,738,782股。表决结果为:同意49,635,8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反对102,900股;无弃权票。 (十三)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刘超两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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