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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邓国顺、王荣、钟刚强以外的董事,监事会及除高丽晶以外的监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邓国顺、王荣、钟刚强,监事高丽晶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1、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财务数据;2、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所披露的业绩下降原因与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所述的业绩下降原因存在巨大差异。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成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桂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释1:王全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48,750股,及其通过全资控股的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22,875股,已于2011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17个月,且以王全祥履行完所有回购义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1-048。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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