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2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27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70,645.53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的(2010)汇所验字第6-001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补充主承销协议》,国信证券同意从已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费中减收500万元。据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相应变更为71,145.53万元;发行费用相应变更为5,124.47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相应变更45,138.87万元。

  根据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有关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共计740.3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据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相应变更为71,885.84万元;发行费用相应变更为4,384.16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相应变更45,879.18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31日将该笔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根据《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计划投资“年产200万套高强度轻型无内胎钢制车轮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投资总额26,006.66万元,由公司实施。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0,618.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总投资额由原来的30,618.00万元下调到25,751.62万元。该项目由公司实施。

  3、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用14,866.38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2011年4月21日公司公告的《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使用前次超募资金14,866.38万元,使用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4、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还款总额为4,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产生的原因

  1、关于“年产200万套高强度轻型无内胎钢制车轮建设项目”的节余情况

  “年产200万套高强度轻型无内胎钢制车轮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6,006.66万元,截止2011年3月31日止,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1.13万元,占其承诺投资金额不到0.1%。

  2、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的节余情况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计划投资25,751.62万元,截止2011年3月31日止,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23.47万元,占其承诺投资金额0.48%。

  3、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的节余情况

  “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拟投资总额70,000万元,其中部分项目实施使用超募资金14,866.38万元,截止2012年4月5日,使用前次超募资金投资部分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136.26万元,占其承诺投资金额0.92%。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截止2012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共2,141.9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差额共计260.86万元,尚节余超额募集资金1261.12万元,募集资金历年利息收入(减去金融手续费支出)619.99万元。占兴民钢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98%。

  5、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原因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原因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管理科学、严谨,在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同时,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和预备费用;在采购生产设备时,为严格控制设备采购成本,除关键设备自国外进口外,在满足质量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辅助设备以采购国产设备为主,节约了项目投资资金;充分结合原有的设备配置,以及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并充分考虑整体的产能匹配度,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严格控制项目的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高强度轻型无内胎钢制车轮建设项目”和“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使用超募募集资金部分亦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及利息共计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不超过10%,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此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1.9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71,885.84万元的2.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认为:兴民钢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高强度轻型无内胎钢制车轮建设项目”、“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和“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兴民钢圈拟使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兴民钢圈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 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郭永青、李健同意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2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发行数量为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309,7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4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的投资情况以及投资进度如下表:

  单位: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2)汇所综字第6-024号《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4月24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为164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公司随着募投(超募)项目的陆续投产,需要适当加大存货-原材料的储备,因此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加大。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根据投资计划预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约为1.3亿元,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用于该项目的资金为3亿元,因此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6个月内不会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四、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决议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郭永青、李健经核查后认为:兴民钢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兴民钢圈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4、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对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本次置换预先投入数额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审核,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关于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

  5、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2)汇所综字第6-024号《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4月24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22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6人,参加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2年4 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国信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账号:160602142902490988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尽快与该银行、国信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23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上午8: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2年4 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141.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4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0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专 题
   第A010版:专 题
   第A011版:理 论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专 版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