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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13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5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201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年度报告》之第七节“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的工作作了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2)第11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8,356,829.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315,293.03元。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2)第11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315,293.03元,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31,529.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222,596.88元,扣减归属2010年度的应付普通股股利20,100,000.00元,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 200,406,360.61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13,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6,7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3,706,360.61元将全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发表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52.47万元全部用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决定有关报酬、签订相应合同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2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2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刊登于2012 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14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2)第11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315,293.03元,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31,529.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222,596.88元,扣减归属2010年度的应付普通股股利20,100,000.00元,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 200,406,360.61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13,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6,7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3,706,360.61元将全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决定有关报酬、签订相应合同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52.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审议通过《2012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认真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16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8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7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98元。截至2010年7月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2,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853,029.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1,806,97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验字[2010]第6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本年度发行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费用6,955,232.81元,从发行费用调整入2010年当期损益,同时募集资金净额增加6,955,232.81元,即募集资金净额合计468,762,203.00元,该笔调整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4月18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产生存款利息收入751,729.93元,则募集资金总额为469,513,932.93元。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554.53万元, (2)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入项目19,323.45万元。 综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7,877.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359.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302.72万元,利息净收入56.4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6,245.47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800.00万元。 (2)以超募资金投入项目1,976.55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入项目21,3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1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5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瓦房店支行炮台分理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5.17万元(其中2011年度利息收入18.6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17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852.47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0 号文核准,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桥苗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8.9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2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76.22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炮台分理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2年4月25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52.47万元全部用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汪岳、江成祺出具了《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壹桥苗业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认为壹桥苗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52.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52.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19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2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2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德群先生、财务总监宋晓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霖先生、独立董事张丽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汪岳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20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10:00时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4、会议地点:大连百年汇豪生酒店会议室;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95号 电话:0411-85269999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2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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