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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74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5月7日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水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吴海波先生、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保荐代表人李忠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概述及原因 2005年—2008年公司先后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武汉市财政局等单位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13笔,共计9,586,933.23元,其中6,286,933.23元在递延收益科目中核算,3,300,000.00元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由于会计人员未能及时取得相关项目的资料,导致这些项目未转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011年公司在会计核算复核过程中,发现了上述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予以追溯调整。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上述前期差错属于2009年及以前年度的政府补助收入,公司将追溯调整2011年期初数,其中:调减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益)6,286,933.23元,调减专项应付款3,300,000.00元,调增应缴税费1,438,039.98元,调增未分利润7,334,003.92元,调增盈余公积814,889.33元。 1、调整前后的主要会计数据: ■ 2、调整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对该项调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利安达专字[2012]第1353号专项审核报告,并对公司更正后的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利安达审字[2012]第1222号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宜出具了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期初数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期初数进行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及有关财务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光迅软件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资设立“光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软件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投资尚待取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 ●本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了充分享受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降低公司的综合税负,加大相关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设立光迅软件有限公司。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软件公司系本公司独资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迅软件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OLPScape CS 光线路保护网管、OLMScape CS光缆自动监测网管等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服务。 四、资金来源 本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软件公司的首次获利年度为2013年,可实现软件产品销售收入1,900万元,利润总额1,615万元;享受软件产品退税266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198.75万元,合计直接享受税收优惠464.75万元。2012年-2016年累计享受税收优惠2,008.49万元,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以后,仍可享受软件产品退税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光迅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资设立“光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投资尚待取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 ●本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了充分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优势,避开国内信贷规模紧张、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同时,积累境外信用及业务记录,增强境外公司实力,为未来企业实施全球资本市场融资打好基础,公司决定设立光迅香港有限公司。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香港公司系本公司独资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迅香港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香港 办公地址:公司本部,主要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经营方式:离岸经营 人员配备:1—4人 四、资金来源 本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与香港子公司采取跨境人民币结算,预收款及延期付款均不占外债指标,无额度限制,而且收款不需进待核查账户,可立即使用。 2、采取“内保外贷”方式融资,利用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顺利完成香港公司在境外的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3、结汇及购汇地点自由选择,增大了资金管理难度,需要与金融市场保持更为紧密的联系。 4、提前出口退税。 产品通过香港公司出口销售后,可以由香港公司采用预付或即期付款结算方式提前收回货款后,提前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收回出口退税款。 5、减化税务局延期手续。 由于出口销售收回款项及时,办理税务局出口收汇延期手续大为减少,减化了工作流程。 6、简化外汇管理局系统延期付款手续。 由于通过香港公司采购进口,与原供应商的信用期保持不变,但可以采取及时付款给香港子公司的形式,减化延期付款办理手续,也不受外汇管理局延期付汇额度限制。 7、简化外汇管理局系统的核销程序。 由于公司已经在国家批准的可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资格企业名单之列,与香港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均可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不属于外汇管理局外汇管制范围内,不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8、利润 由于香港子公司仅仅作为公司的代理,采购及销售价格可以采取平买平卖的方式,香港子公司不产生任何利润,不存在利润留存香港及利润转移问题,因此对公司的利润基本没有影响。 综上,设立香港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香港自由贸易港的便利,将境内本币融资逐步转变为境外外币融资。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和进出口业务效率(在全业务的情况下预计收益1,449—1,645万元),并可分散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持有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创投”)49.6%股份的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烽火创投等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电子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2、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对于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了独立董事蔡学恩、马洪、张敦力和张友棠的事先认可意见,并且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烽火创投为光电子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烽火创投成立于2008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鲁国庆,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是经过武汉市发改委备案的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烽火创投是烽火科技控股的专业化投资机构。目前投资领域覆盖了智能电网、光电子传感、应急安全管理、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累计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2亿元。已投资项目包括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辰安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烽火创投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413.48万元,负债总额8,075.97万元,净资产为14,337.51万元。该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79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3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募集,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1亿人民币 投资期限:5年投资+2年退出 基金管理人:烽火创投 投资人:第一期中,烽火创投认缴出资1,000万元,光迅科技认缴出资4,000万元,其余5,000万元向政府和社会资金募集 投资领域:光电子产业高增长、创新型企业和新建项目的股权投资 项目投资收益:基金投资项目预期年化投资收益不低于10% 收益分配:基金收益的20%由管理人收取,其余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投资退出:采用上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IPO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烽火创投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光迅科技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应在2012年5月15日前缴纳全部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的1.5%收取管理费,有限合伙人每年缴纳管理费。 3、光电子基金在经营期间,投资变现、分红、利息等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并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向各合伙人分配:归还全体合伙人在光电子基金的实际出资,100%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实际出资额为止。以上分配之后将全部收益的80%按实际出资份额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全部收益的20%作为收益分成向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人分配。 4、光电子基金的合伙人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由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组成,人数分配为: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代表,认缴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委派1名代表。合伙人委员会对项目投资、退伙、解散事项作出决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光电子信息产业具备难得的投资发展机遇,总体年保持15%以上速度增长,衍生出一大批具备战略投资价值的新兴信息服务产业。公司在光电子产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行业影响力,并围绕产业上下游积累了大量的项目资源,但如果仅仅依靠自身资源,难以在对外并购及项目培育上取得超常规发展。为抓住更多的发展机遇,基金设立后将加大与国际资本、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的双赢合作。基金将紧密围绕光电子产业链,加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同时不断创新合作模式,通过收购、控股、参股、新设等投资方式有效提升光电子产业规模,创造投资价值。公司投资光电子基金,将利用外部资源为公司培育新的项目,收购兼并行业内的竞争对手,同时分摊了投资风险。 目前,我国在光电子器件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仍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光电子器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核心技术不多、对国外芯片和特种材料的依赖性较大。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加强以及国际光电子厂商的经营困难加大,光电子器件等领域的企业正面临难得的国际化发展机遇。光电子基金设立后将加强与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合作,以股权多元化灵活的方式探索国际并购机会,实现在光电子器件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的进一步突破。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烽火创投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先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1、经核查,此次参与设立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事项是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考虑后所做出的决定,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2、此次对关于投资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3、此次以人民币4,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武汉光电子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与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1、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四名关联董事童国华、鲁国庆、余少华、夏存海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33,243,80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截止2010年12月31日,邮科院总资产2,884,573,683.76元、净资产1,422,541,970.00元、2010年度净利润63,976,441.67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442,336,125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010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总资产7,262,869,680.20元、净资产3,225,789,899.15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760,378,575.92元,净利润312,903,052.6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 3、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54,568,00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光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组件、发光二极管、探测器组件、光发射/接收模块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电信器件总资产662,225,434.05元、净资产212,483,030.16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93,466,942.01元,净利润49,193,973.93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通信直放站和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系列产品;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总资产2,417,381,643.69元、净资产601,783,521.81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36,720,585.14元,净利润64,842,601.70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5、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440,677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福通综合总资产23,637,106.32元、净资产-2,332,621.16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2,910,179.35元,净利润1,418,895.14元。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6、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500,000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作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烽火腾仓总资产260,357,587.61元、净资产209,916,948.53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0,516,886.04元,净利润32,823,273.03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万元。 7、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0,000,000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烽火星空总资产250,468,678.85元、净资产190,884,817.55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7,641,893.59元,净利润68,202,243.34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8、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41,668,500元;住所:洪山区珞狮路122号;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理工光科总资产170,015,401.24元、净资产115,995,436.11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5,082,699.78元,净利润16,238,265.93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万元。 9、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9,4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机电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烽火集成总资产371,854,040.78元、净资产66,515,935.38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89,408,925.15元,净利润50,622,895.81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10、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无线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设计、服务、咨询;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总资产113,002,334.73元、净资产49,550,869.95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7,653,501.31元,净利润68,386,079.2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11、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城域网宽带IP通信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网络总资产445,421,520.02元、净资产183,104,610.76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2,312,826.37元,净利润25,989,280.6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2、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6,448,5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总资产86,837,036.25元、净资产42,751,718.95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140,505.50元,净利润1,143,224.91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2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1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光迅科技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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