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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股东 回馈予股东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汝贞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一方面,从公司的角度考虑,需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自身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必须要不断地提升公司价值,让股东的投资取得良好的收益,让股东获得实实在在的投资回报。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却普遍存在“重融资,轻回报”的现象,导致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难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只能寄希望于获取股价波动的投机收益,形成投资者普遍只重视短期收益,基本上不关心长期投资价值的现象,最终将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这种现象很值得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反思。 白云机场向来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章程明确制定了以现金分红为主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分红方案的确定原则进行了具体规定,董事会每年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及累计可分配利润的具体情况,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建议方案。 公司成立以来,每年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即使是分红最少的年份,也能保持在每10股派现金1元的水平,最近4年的分红与当年税后利润的比例更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最高的2004年,分红与税后利润的比例为80.41%。公司从上市以来,累计向股东现金分红16.47亿元,占净利润的52.16%。公司2011年的分红预案为每10股派现金3.5元,红利总额约4亿元,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 目前,公司回报股东的方式仍以股息分红为主,今后会积极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在利润分配方案及方式上充分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选择适合的分红政策。对于股东回报机制,公司未来仍将在经营管理中坚持以提升企业价值为核心,努力使股东获得长期的资本投资回报,营造和建立以回报股东为公司责任的企业文化。 回报股东是上市公司必须承担的公司责任,合理的分红政策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只有做到取之于股东,回馈予股东,这样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 (作者系白云机场监事会主席)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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