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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国有股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工作。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3%(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2001)22号]的规定,本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国有股东中包括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股东须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股(A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H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A股)减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同时上述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须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批复以及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有关批复,本次国有股减持方案涉及的共计20家减持义务主体已经分别出具承诺函和委托书,同意根据前述规定和批复履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合计为122,940,000股,已于2012年4月26日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有关批复从其各自A股帐户注销并将转为H股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减持前本公司A股股数为8,227,821,180股。减持后,A股股数为8,104,881,180股。各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注1: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2011[1197]号),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需减持股份由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代垫,该三家被垫付公司将制定偿还方案并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处理。 注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其持有海通证券股份的比例由5.06%降至4.89%。 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股减持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如上表所示,根据国有股减持的相关规定划转至社保基金并转换为H股的股份数量为122,940,000股,该等股份将于公司H股上市时存入社保基金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社保基金持有。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6月21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海通创新投资交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整,并授予公司经营层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权限,尽快完成该子公司的筹备、报批以及成立等工作。2011年9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核准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中增加“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的内容,上述重要条款的变更已获上海证监局核准。 2012年4月24日,该全资专业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法定代表人:时建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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