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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2-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2、以上关联方均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3、预计2012年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120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8亿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金额约2500万元人民币及销售商品25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60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6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45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4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珠海发电厂等提供劳务收取费用约62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4、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5、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上述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于2012年3月6日向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潘力、李灼贤、洪荣坤、刘谦、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林诗庄、王进、饶苏波已回避表决,经审议,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详情请见本公司2012年3月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重新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2-1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4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潘力董事长、刘谦副董事长、洪荣坤董事、高仕强董事、孔惠天董事、李明亮董事、林诗庄董事总经理、饶苏波董事、王珺独立董事、宋献中独立董事、朱卫平独立董事、冯晓明独立董事、刘涛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李灼贤董事、钟伟民董事、王进董事、张雪球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李灼贤董事委托刘谦副董事长、钟伟民董事委托洪荣坤董事、王进董事委托林诗庄董事总经理、张雪球董事委托刘涛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沙角A电厂脱硝工程建设的议案》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及环保法规的实施加强,对火电企业大气污染排放要求更加严格。为保护大气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沙角A电厂5台火电机组(2×300MW+3×210MW)的脱硝工程建设。该工程建设是在原有投产机组上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该项目静态投资约为2.8亿元,计划于2013年全部完成改造。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2-15)。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2-1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2012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5:00至2012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2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公司将于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一期电厂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的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12年3月8日和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12-06、2012-08、2012-09、2012-10)。 (四)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2012年5月11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2年5月18日14:0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四) 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2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2年5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2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2年5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87570276,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 邮编:51063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粤电力A”和”粤电力B“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议案九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九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5:00至2012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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