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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希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31.98万元,增加67.0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房屋动迁费所致。 ②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82.89万元,增加249.45%,主要原因是圣迈公司建设 30 万吨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购进工程物资所致。 ③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26.65万元,增加40.63%,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催化剂支出所致。 ④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1,042.46万元,减少49.2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前期原材料款、工程款和设备款较多所致。 ⑤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8,362.10万元,减少51.75%,主要原因是前期的预收款本期发货实现销售以及本期预收款项较少,导致预收款减少。 ⑥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58.46万元,增加286.08%,主要原因一是应交增值税本期期末-1610.47万元比年初-6380.27万元增加4769.80万元,二是应交企业所得税本期期末2410.47万元比年初3970.75万元减少1560.28万元,三是应交其他税费本期期末763.40万元比年初2814.46万元减少2051.06元。 ⑦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130.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分配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⑧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00.37万元,增加30.90%,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⑨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972.10万元,增加101.30%,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导致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2.95万元,减少54.8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减少。 ②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26.06万元,增加110.84%,主要原因一是矿井停产期间的折旧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二是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范围新增矿业公司及其下属5个子公司、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导致发生的管理费用增加。 ③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6.53万元,减少56.64%,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增加额小于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增加额,导致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 ④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1.73万元,减少110.9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龙江银行分配股利,而本期龙江银行未分配股利,导致本期投资收益减少。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36.82万元,减少51.94%,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支付前期原材料款;二是本期同上年同期相比合并范围新增矿业公司及其下属5个子公司、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导致职工人数增加,支付给职工工资、福利等现金支出增加;三是合并范围新增的矿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增加。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投资和按期支付的购矿款所致。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2,188.19万元,减少94.6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2]307号《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1、2012年4月9日,公司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金额为100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014、015、016、017号公告及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300万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0在七台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签署收购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39%股权意向协议》的议案,收购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航天公司”)39%股权,并于2012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收购龙煤航天公司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3月23日,已完成对龙煤航天公司的股权及股东变更。2012年3月30日,龙煤航天公司更名为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并拿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及其亲属股东焦岩岩、焦飞、焦凤、焦贵波、焦贵金、焦贵明、周秋、杨连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票。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云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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