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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12-00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的逾期贷款及所欠利息问题,2012年4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甲方)、本公司(乙方)及该贷款的担保方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利息减免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本次协议标的为: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28235万元的逾期贷款,及贷款结欠利息总计18012.219945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原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为该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次《贷款利息减免协议》的甲方为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为协议标的贷款人,与本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贷款利息减免协议》的丙方为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为协议标的担保人,担保类型为保证担保;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与本公司已无任何产权关系,但因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此而导致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同意乙方所欠的下列贷款可以根据本协议减免所欠部分利息:贷款总金额28235万元,贷款结欠利息总计18012.219945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2013年1月6日前偿还贷款本金28235万元整 ,利息1500万元整,具体还款期限、金额根据约定的还款计划执行。 3、甲方同意在乙方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后,免除乙方所欠剩余利息16512.219945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及至本息清偿日止新生利息。 4、乙方有权在履行还款义务后,按照协议约定免除所欠甲方利息的偿还责任。 5、甲方应当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免除乙方对所欠利息的偿还义务。 6、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期限偿付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终(中)止本协议,对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进行追偿。国家金融管理的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双方应按政策要求协商变更协议条款。如国家政策变更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解除该协议,终止协议履行。 7、减免程序:在乙方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免除乙方相应的偿还利息义务。 8、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9、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丙方在本协议中享有与乙方同样的权利、义务。即丙方履行本协议中承诺的还款计划后,享有甲方对乙方承诺的同样的减免利息的权利。 三、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可获得协议约定的重组收益,将对公司当期及下一会计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偿还上述债务,将无法获得相应的重组收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本公司及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三方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利息减免协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12-0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财务总监宋闻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已退休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闻非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该辞职报告自2012年4月26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即日起,宋闻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此,公司谨向宋闻非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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