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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1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出席现场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王征、盛小宁、王焕新、刘登华、栾振国、常清、邵九林、丁强、汤俊、李荣华、黄建森共计11名,独立董事苗立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丁强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财务决算与2011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股本146,841,8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468,418.90元,不送股,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201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本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年审机构,报酬为人民币四十万元。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规范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二十万元人民币。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批准《2012年度一季度报告》。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批准《201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2.4月)》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12.4月)》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2.4月)》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12.4月)》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更好的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由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由于本议案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王征、盛小宁、王焕新、刘登华、栾振国共计5名董事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1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出席现场监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周庆祖、杜馨共计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财务决算与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股本146,841,8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468,418.90元,不送股,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批准《2012年度一季度报告》。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批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监事武舸于2012年4月12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现根据公司股东推荐,提名李宝芹女士为监事候选人,李宝芹女士简历后附。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宝芹简历 李宝芹,女,1951年1月生,大专。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971年8月至1976年12月在北京市测绘院工作;1976年12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市规划管理局工作,任主任科员;2000年6月至2006年3月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任副处级调研员;2006年3月退休。2009年5至今,任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披露外,李宝芹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1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5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1年财务决算与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和小姐、王小姐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51078987 传真:021-51078987-827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附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1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 1 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 贷款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由贷款人向本公司提供信用贷款。 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利率: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利息 6.56%计算,不超过 1312 万元。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贷款期限 1 年。 相关协议尚未签订。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王征、盛小宁、王焕新、刘登华、栾振国共计 5 名董事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后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21日注册成立,营业期限自2005年01月21日至2035年01月20日,注册住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8区1号楼1101室,法定代表人盛小宁,实际控制人王征、盛小宁、盛毓南家族。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和银行股权两大领域)。截至 2011 年12月 31 日,盛世达总资产 23.09 亿元,净资产 16.95 亿元。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7680703股,占公司总股本39.28%。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的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由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 1 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此次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协议价,参考当前同类金融产品市场价确定,年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息 6.56%计算,利息不超过1312 万元。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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