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3版) (六)关于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费用账务处理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以下简称“国家审计署”)于2011年对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本公司作为一汽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审计。审计情况指出,2010年,公司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支付给经销商用于店铺建设的补助款项直接抵扣经销商购车款,并少开增值税发票,造成少计少缴增值税10,960,813.06元。对于国家审计署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依法补缴了相关税款,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将减少2010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440.64万元,减少2010年度期末少数股东权益1,131.93万元,减少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576.04万元(含计提的奖励福利基金135.40万元),减少2010年度少数股东损益1,131.93万元。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同时,公司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学习,并强化了考核力度,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2010年度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编制2010年年度报告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理解有偏差,在2010年的关联方交易披露中,未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纳入关联方范围。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权威部门后,认为公司原对关联方范围的认定不够全面。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包含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性质进行重新界定,并对2010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内容进行更正。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依据有关要求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以及相关财务规定。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与所有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内部管理考核的执行力度。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人为故意隐瞒关联方交易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公司的信息披露更符合有关规定。 (八)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聘任吴博达为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吴博达为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后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为:姚德超(主任)、滕铁骑、吴博达。 (十)聘任吴博达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吴博达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宋冬林(主任)、张丕杰、吴博达。 (十一)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通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建一、滕铁骑、吴绍明、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决定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十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 (十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5)。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2011年度,公司通过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四)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 (十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六)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七)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八)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2-02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昭翮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1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以诚信的理念、实事求是的精神、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2012年资金需求,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客观需要制订的,公司未来需要储备合理的资金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用于其它投入,以实现企业长期健康的发展。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 (1)固定资产处置: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工艺进行了更改,原有部分设备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2,155.37万元,累计折旧10,999.60万元,累计减值准备61.98万元,处置收入1,009.87万元,处理净损失83.92万元。 (2)流动资产处置: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处置部分流动资产,资产原值7,046.07万元,计提跌价准备2,475.97万元,处置净损失4,570.10万元。 (3)应收账款核销:由于债务单位法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款项账龄比较长,且超过诉讼时效等原因,预计4,107.89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107.89万元)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公司拟核销该部分应收款项,对该批应收款项以账销案存方式进行管理。 (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442.2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27.5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634.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219.8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关于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费用账务处理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是恰当的,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五)关于2010年度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与所有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1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八)关于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出具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出具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2-02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吉林省证管办[1998]16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87号文批准,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股份为11,250万股,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8月19日,除权基准日为1998年8月20日,配股缴款起止日为1998年8月24日至9月4日。根据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沪中社会字(98)第670号《验资报告》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8.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亿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后续投入资金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项目结余资金转入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本年度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项目已验收完毕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2-028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1]39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证监会计字[2003]16号)等有关规定,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关于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费用账务处理会计差错更正 1. 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以下简称“国家审计署”)于2011年对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本公司作为一汽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审计。审计情况指出,2010年,公司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支付给经销商用于店铺建设的补助款项直接抵扣经销商购车款,并少开增值税发票,造成少计少缴增值税10,960,813.06元。对于国家审计署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依法补缴了相关税款,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将减少2010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4,406,376.89元,减少2010年度期末少数股东权益11,319,296.12元,减少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5,760,359.68元(含计提的奖励福利基金1,353,982.79元),减少2010年度少数股东损益11,319,296.12元。公司对上述差错结果,进行相应账务调整,该调整将导致2010年财务报告发生如下变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差错对公司影响较小,仅减少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1元。 3、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所作的说明 (1)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费用账务处理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同时,公司加强了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学习,并强化了考核力度,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是恰当的,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10年度报告中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差错更正 1. 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编制2010年年度报告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理解有偏差,在2010年的关联方交易披露中,未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纳入关联方范围。 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权威部门后,认为本公司原对关联方范围的认定不够全面。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包含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性质进行重新界定,并对2010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内容进行更正。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此项会计差错未影响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2011年度利润情况无任何影响,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 八、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八、5 关联方交易情况;八、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更正前:八、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更正后:八、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更正前:八、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更正后:八、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下转D135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