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2-00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七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张家林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短期金融投资权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收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15%的资金额度内,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含国债回购)、债券(含债券回购、可转换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等短期资金运作。公司管理层须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相关规定,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权证等高风险投资,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此相关具体事项,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H股募集资金投向金额的议案》

  公司2011年发行H股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1,549,230万元。截止2012年3月底,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2,211万元港币,剩余金额为807,019万元港币。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适度调整,具体调整金额如下表:

  单位:港币,万元

  ■

  如相关募集资金并未立即用作上述用途,公司可将有关款项存入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授权金融机构的短期计息账户(如存款账户或货币市场基金等)或用于补充公司和下属单位的流动资金。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方案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如发生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2年1-12月,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与上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将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其中:

  向上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原材料、产品、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等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向上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原材料、产品、委托加工等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向上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承租房屋及生产设备等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家林、陆申、徐国雄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四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抗生素业务进一步重组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力争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抗生素资产全部重组整合,同时使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完全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本公司决定由下属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亚药业”)采用资产收购方式,即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314.69万元(以国资备案评估值为准)向上药集团收购其下属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先锋药业”)的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交易完成后,新先锋药业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所有药品批文、在研品种(或在研项目)和生产许可证转入新亚药业。

  一、重组的目的

  ①全面履行重组承诺,消除抗生素业务同业竞争

  上药集团在上海医药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投资者作出承诺,将最迟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抗生素业务的重组。本次交易实施后,上药集团在上海医药重大资产重组时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消除了本公司与上药集团在抗生素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

  ②提升和巩固公司抗生素产业在行业中的战略地位

  经本次资产收购后,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上海医药现有的抗生素产品线,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品牌价值。

  ③有利于抵御和降低抗生素行业政策波动带来的影响

  受行业政策的影响,使得抗感染领域的药品市场处在波动期,预计未来抗感染药品市场整体增长空间有限。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亚药业将成为国内品种最多、门类齐全的抗生素企业之一,品种覆盖一到四代头孢类全部热门品种以及临床广泛使用的特色青霉素复方制剂,增强产品在招投标及销售的竞争力,加强新亚药业的抗风险能力。

  ④新版GMP改造更加经济和合理

  本次交易实施后,将整合新亚药业与新先锋药业生产品种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品种和剂型适度集中,调整生产布局,将现在三个生产基地合理归并到两个基地进行新版GMP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提升生产能级,满足新版GMP要求。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⑤以最经济的价格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和盈利支持

  本次交易由下属新亚药业采用资产收购方式,即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314.69万元(以国资备案值为准)向上药集团收购其下属新先锋药业的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

  二、重组方案

  本次新亚药业收购的资产为新先锋药业的相关无形资产,即新先锋药业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008719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经评估共计为人民币2,314.69万元,该次评估结果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根据该评估值并经交易方协商一致,新亚药业本次收购新先锋药业的无形资产的总价为人民币约2,314.69万元(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值为准)。

  交易完成后,新先锋药业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所有药品批文、在研品种(或在研项目)和生产许可证转入新亚药业。新先锋药业拥有的存货视需要采用关联交易方式购买,其他新先锋药业原有的所有资产负债由新先锋药业继续持有并处置。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视需要采取租赁方式。

  关联董事张家林、陆申、徐国雄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四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抗生素业务生产地GMP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的议案》

  为满足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认证要求,结合上海医药抗生素业务进一步重组整合的安排,上海医药旗下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新亚药业”)决定分别投资9,900万元人民币、13,317万元人民币对其川沙路978号生产地及租赁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新先锋药业”)张江路92号生产地进行GMP技术改造(一期)。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要求,无菌类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2010版GMP认证,否则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目前新亚药业生产地及租赁生产地的生产线均不能满足2010版GMP要求。

  在抗生素业务进一步重组整合的方案中,新先锋药业涉及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的无形资产将注入新亚药业。重组完成后,新先锋药业将不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其土地、厂房、设备固定资产以租赁方式租予新亚药业进行生产。因此新亚药业如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后期发展需要,必须对生产线进行GMP技术改造。

  二、项目单位概况

  新亚药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注册资本为36,997万元。经营范围为原材料、制剂、粉针、片剂、油膏(霜)、胶囊、药用化妆品、滴耳液、化工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医药机械设备、兽药、医用羊肠线、食品、营养保健品、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和自营进出口业务按进出口章程,医药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的融物租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新亚药业主要药品品种:头孢曲松、头孢噻肟、果糖二磷酸钠、硫代硫酸钠、美罗培南等重点产品。2011年营业收入为8.68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三、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

  在抗生素业务进一步重组整合完成后,以新亚药业为主体按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对川沙路、张江路二个生产地实施GMP改造。

  1、新亚药业川沙路978号生产地。主要改造年产2.36亿瓶,头孢曲松、头孢噻肟钠等头孢类及果糖二磷酸钠、硫代硫酸钠等非头非青类粉针剂等药品生产的3条流水线,以及改造为之配套年产300吨无菌精制原料药的4个无菌生产区域。

  2、新亚药业租赁的张江路92号生产地。主要改造年产3.83亿瓶,头孢替安、头孢他啶、头孢孟多酯钠等头孢类,羧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等青霉素类粉针剂和两性霉素B脂质体、氨曲南等冻干粉针剂,以及年产0.6亿支舒血宁,甲磺酸帕珠沙星等注射水针剂等药品生产的7条流水线。

  四、项目投资

  本项目为合规性、存续性改造,二项改造项目投资23217万元,其中:

  1、川沙路978号生产地

  项目投资99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96万元、设备购置费6200万元、设备安装费1107万元、其他费用1497万元。

  2、张江路92号生产地

  项目投资1331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97万元、设备购置费9001万元、安装工程费1666万元、其他费用1453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李振福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李振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振福先生,1963年7月出生,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理学士,在美国伊利诺斯技术研究院获得理学硕士。李振福先生是德福资本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自2010年起至今担任德福资本的首席执行官。李振福先生同时是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成员,美国百人会会员,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国际董事会成员,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及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理事会理事成员。自2004年至2010年间,他曾担任诺华中国区总裁。在此之前,他曾在美国贝思佳集团公司工作长达11年,担当投资、咨询和管理等数项职务。在贝思佳集团的最后五年,他在美国吉时公司就任商务公司总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推选陈乃蔚独立董事、白慧良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乃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重组湖南九旺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药控股”)决定以现金出资5,209.69万元,以双方合资新设公司的方式重组并购湖南九旺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九旺”)并获得新公司51%股权。

  一、标的企业概况

  湖南九旺成立于2001年11月,是湖南省首家民营医药批发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卢虎行,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82号。湖南九旺现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卢虎行,与其儿子卢宁祥控制公司100%股份。

  湖南九旺现为长沙地区三家具备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之一,同时,亦是全省戒毒用药品美沙酮的独家供应单位、长沙市精神药品免费发放独家配送单位、湖南省罂粟壳独家供应单位。该司2011年1-7月实现销售收入约2.22亿元。

  二、投资目的

  1、进一步推进上海医药全国战略布局,通过重组并购,进入湖南药品分销及新兴市场区域;

  2、以省会城市长沙为中心,通过重组标的公司直接覆盖长、株、潭一体化经济圈,并逐步构筑分销网络遍布省内十三个地级市及一个地级州的省级大型医药物流分销平台;

  3、将重组后新公司作为上海医药工业品种在湖南全省的招标平台,承担省内市场拓展和配送网络建设的协调功能。

  三、效益预测

  新公司力争在2016年实现销售规模15亿,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增资中山市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药控股”)拓展华南地区业务的整体部署,该司下属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中山医”)决定出资300万元对中山市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市中山医”)实施增资。

  一、公司概况

  中山市中山医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广州中山医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40%的股权。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司总资产为6,055万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

  二、增资理由

  1、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增资的完成,将会较好地充实中山市中山医的资金状况,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力争在中山市医药纯销配送市场占据前三。

  2、达到政府要求的招标条件

  中山市中山医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将达到广东省基药和非基药招标关于企业注册资本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将中山市中山医打造成中山市具有一定市场话语权的医药批发企业,这也是实现上海医药分销华南地区战略的需要。

  三、增资方案

  中山市中山医全体股东共同对中山市中山医增资500万元,将该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股本同比例现金出资,一次性缴付。

  广州中山医出资3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额为180万,剩余120万元来自中山市中山医的利润分配,中山市中山医其他股东按照同比例共出资200万元。

  四、效益预测

  增资后中山市中山医力争在2016年实现销售规模3.35亿,净利润超过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珠海市中山医康拓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药控股”)拓展华南市场的整体部署,该司下属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中山医”)决定出资512.40万元对珠海市中山医康拓医药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康拓”)实施增资。

  一、公司概况

  珠海康拓改制于2001年,注册资本146万元。广州中山医持有珠海康拓60%股权,其余个人股东合计持有珠海康拓40%股权。珠海康拓前身为珠海经济特区医药经营公司,目前是珠海地区主导地位的医药流通企业。截止2011年12月31日,珠海康拓总资产为5981万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09亿元,实现净利润358万元。

  二、增资理由

  1、补充正常营运资金

  面对同行业对手激烈的竞争以及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珠海康拓运营资金紧张制约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资本金的扩大可以有效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保证公司在珠海医药纯销市场占有率达到20%。

  2、达到政府要求的招标条件

  珠海康拓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将达到2012年广东省基药和非基药招标关于企业注册资本的相关条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

  三、增资方案

  珠海康拓全体股东共同对珠海康拓增资854万元,将该司注册资本由146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股本同比例现金出资,一次性缴付。

  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出资512.4万元,其中现金出资300万,剩余212.4万元来自珠海康拓的利润分配。珠海康拓其他股东按照同比例共出资341.6万元。

  四、效益预测

  增资后珠海康拓力争在2016年实现销售规模2.72亿,净利润超过8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2-00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周杰监事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综 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创业·资本
   第A009版:2011·年报特刊
   第A010版:2011·年报特刊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