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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杜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汝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少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变化原因说明: ①预付账款:主要因报告期内预付的工程款所致。 ②应付利息:主要因报告期内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③应付债券: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④投资收益:主要因公司收购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24%股权所致。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主要因报告期内购置门机、装载机等设备所致。 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因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2]58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期债券于2012年2月21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5.6%,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验字(2012)110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于2012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期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期债券于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122121,证券简称为"11日照港"。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向六家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47.86万股,限售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12年4月14日限售期已满,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上述36,547.86万股股票解除限售,该部分股票于2012年4月16日开始流通。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与香港晋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瑞国际")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双方决定按原持股比例分别向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增资8,000万元,合计增资16,000万元,增加的资本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15#、16#泊位工程。经日照东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日东验字(2012)第008号《验资报告》确认,万盛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万盛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00万元,本公司与晋瑞国际各自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分别为50%。 (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临时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借用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5.46%)。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款项尚未期满归还。 (5)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177.26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享受的投资收益为588.63万元。 (6)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为93.09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应享受的投资收益为27.93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6月,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临2011-026),公司拟向包括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收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70%的股权、日照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84%的股权,集团拖轮业务及相关资产;集团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岚山港区4#、9#泊位及拖轮业务相关资产;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钢企股东所持有的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合计23.81%的股权。 2012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证监许可[2012]396号《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5,022,228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向包括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公司非公开发行445,022,22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27元/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浩验字(2012)404A32号《验资报告》以及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全部目标股权和资产均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至3,075,653,888元。公司已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股登记托管手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需分配利润总额为184,539,233.28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份。201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1,263,754,835.65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将各股东应得股利发放到各股东账户。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传志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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