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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2-0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2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长李富生先生因公出国委托董事于世新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3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2-1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6日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2年5月1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7项议案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经公司六届四监事会审议通过,已于2012年3月23日将相关议案审议情况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 2012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处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3212069 传 真:0374-3219536 联系人: 李维扬、贾征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处。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2-1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1年年度报告。现对2011年年度报告中公告的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在转化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文档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方框图的内容未能完全显示,现补充如下: “第四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三)股东情况介绍;3、实际控制人情况”中具体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三、会计报表附注;(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中补充资料如下: 4、持有子公司半数以下股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一方面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另一方面在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没有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况下,如果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时,这些被投资单位也应作为子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本公司持有许昌许继电子有限公司43.45%的股权、许昌许继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北京华商京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股比例虽然没有达到50%,依据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实际构成,本公司有权任免上述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且本公司委派的董事占上述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此外从上述公司的股权构成来看,本公司均为第一大股东且上述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本公司持有珠海许继芝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41%的股权、新疆新能许继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持股比例虽然没有达到50%,但是其主要产品市场和经营策略依赖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管控,且上述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由本公司委派,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三、“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三、会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20、其他应付款”中补充资料如下: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不存在其他应付款余额。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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