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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所持股份为332,142,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6%。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42,988.51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8,965,54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42,988.513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988.5136万股。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将择日另行发布实施公告。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的派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税费的扣缴、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的相关审批登记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4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马秀梅律师、马宏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京运通硅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该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而决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焕培先生(亦为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建设发展规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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