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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1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4、会议由董事长孙杰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83,172.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441,191.14元(调整后),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13,746.0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8,210,617.16元。鉴于公司热源建设及热网改造需大量资金,确保公司供热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201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决定是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为保障热源建设及热网改造资金之所需作出的。该决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5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任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中,做到了始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2012年度继续聘任利安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工作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2012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本文简称“二热公司”)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选择银行及担保方式,办理对二热公司担保事项,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独立董事认为:二热公司为惠天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其在惠天公司日常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和贡献,且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惠天公司为其2012年度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对上述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或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期限和额度内,选择银行、决定各银行信贷方式、信贷金额,并签署信贷相关合同。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前期会计处理出现的错误,秉承实事求是、知错必改的态度,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和更正,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更正处理,处理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报表未够成重大影响,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第一季度报告正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1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下午3点30分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庆全主持。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1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财务部、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书面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公司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财务会计处理工作中的实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前期差错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够成重大影响。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与上述五项议案均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2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2012年度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末净资产57.60%。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选择银行及担保方式,办理对二热公司担保事项,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及授权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6日 注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诚 注册资本:52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供暖、供汽;兼营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1、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150917.20万元;负债总额:121592.67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9324.54万元;营业收入:68603.10万元;利润总额:3750.18万元;净利润:2698.74万元。 2、2012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4934.32万元;负债总额:94005.92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30928.40万元;营业收入:39000.97万元;利润总额:2010.27万元;净利润:1472.18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本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二热公司为惠天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其在惠天公司日常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和贡献,且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惠天公司为其2012年度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对上述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7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7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64.1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57.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39.5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32.9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及授权事项需提请公司2011年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2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0年度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公司”)100%的股权及本公司对新东方公司的全部债权与沈阳市国资委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4.06%的股权进行了置换,本公司根据置入资产(沈阳水务集团的股权)评估值的4.06%作为对沈阳水务集团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并确认了15,240,597.98元的股权置换收益。经核查,根据本公司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补充协议》,应以置出资产(新东方公司100%的股权及本公司对新东方公司的全部债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本公司对此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比较财务报表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二、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为人民币16,376,773.48元,其对留存收益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分别列示如下: ■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0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列示如下: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宜。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2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6、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2012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10、独立董事述职(不需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2年5月22日-2012年5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点; 4、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斌、李琳 2、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真:024-22939480 3、地址和邮编: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邮编110014;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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