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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于201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审议通过。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易军,副总裁、财务总监曾肇河,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克庆声明:保证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注: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均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得出。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份,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管理,但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将严格履行。 §3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比较理想。 ●实现营业收入1,043亿元,增长19.6%。 ●实现毛利124.4亿元,增长18.8%。毛利率为11.9%,同比略降0.1个百分点。 ●实现营业利润46.6亿元,增长5.7%。百元收入管理费2.9元,同比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6亿元,增长16.2%。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917亿元,增长2.9%。每股净资产3.06元。 ●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约1,947亿元,增长1.7%。施工面积44,011万平方米,增长27.6%。新开工面积4,022万平方米,下降0.8%。 ●公司地产业务销售额约223亿元(中海地产212 亿元,中建地产11亿元),增长19.3%;销售面积154万平方米(中海地产140万平方米,中建地产14万平方米),下降5.6%。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约213万平方米,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6,407万平方米。 §4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拟收购新疆建工85%股权事宜 201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中建总公司持有新疆建工8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81,889.29万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中建总公司持有新疆建工的85%股权。截至目前,公司收购中建总公司持有新疆建工85%股权工作正在推进中。 2. 中建四局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012年4月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票面利率为7.5%。 3. 中国建筑国际(03311.HK)完成收购远东环球(00830.HK) 2012年4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建筑国际对远东环球的收购工作全部完成:通过股份转让,远东环球公众持股比恢复至25.3%,其股票恢复交易。中国建筑国际持有远东环球1,596,403,279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74.1%。 4.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2010年,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以国家无偿划转结合增资的方式,获得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建工”)85%股权,新疆建工持有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2.SZ,以下简称“西部建设”)50.79%的股权。公司与新疆建工及西部建设之间存在双重同业竞争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建总公司在2011年7月向中国证监会做出承诺,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 2. 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纳入资产评估报告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应本公司要求并在本公司的配合下,完成登记至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附属企业现有名称之下的相关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的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 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于本公司设立之前已经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未来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需补交土地增值税,由中建总公司承担。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 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9年7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对后续增持股份,承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30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4.0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12年5月11日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易 军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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