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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晓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建兵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传捷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1】:按本期末股本1,125,242,136股计算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中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1.2 利润表中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1.3 现金流量表中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于3月27日披露2012-23号“柳工重大诉讼事项公告”。2012年3月23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本公司普通外汇远期买卖交易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正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至本报告发布之日,该重大诉讼事项未有其他进展。 2、2012年1月31日,公司已取得了柳工波兰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支付了大部分收购款,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已将柳工波兰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由于企业合并成本尚未最终确定,因而本报告期报表未确认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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