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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本季度报告。其中,公司副董事长王帆先生因公务出国未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10票赞成。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志国、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总部部长于竹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附注:1、青啤集团持股数量包括了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7,944,000股,其自身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403,456,050股。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并已扣除青啤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今年一季度因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和气候原因,公司共实现啤酒销量164万千升,同比增长8.9%;实现营业收入56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亿元,同比增长14.5%。主品牌青岛啤酒实现销量95万千升,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青岛”纯生啤酒等高附加值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0%。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千元 ■ ■ (1) 应收利息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6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产生应收银行存款利息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4.4%,主要原因是上年末部分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搬迁工厂和新建厂的投入增加产生的待抵扣进项税在本报告期内已抵扣所致。 (3) 固定资产清理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待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搬迁工厂和新建厂在建项目增加导致预付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增加。 (5) 应付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以应付票据形式支付的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6) 应付股利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5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7) 少数股东权益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资本投入所致。 (8)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优化产品销售结构及11年3月购买子公司股权后销售量增加,使营业收入提高所致。 (9)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量的增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 (10)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量增加,收入增加使得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1)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品结构调整使得促销费减少所致。 (12)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84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率较高的存款增加使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3)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4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利润减少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6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公司搬迁工厂使得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6.1%,主要是原因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增加存入央行准备金使得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44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资本投入所致。 3.3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的吸收合并两家子公司的特别决议案,由本公司吸收合并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和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重新设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三厂和青岛啤酒五厂,两家隶属于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已于2012年2月下旬设立。原青啤三公司和五公司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原国有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承诺将在股改完成后建议青岛啤酒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 2007年4月青啤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承接了青岛市国资委在青岛啤酒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有需履行的义务和做出的承诺。青啤集团高度重视相关承诺,一直在积极研究、探索可行的激励计划,并将在未来条件适宜时推进实施。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11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6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订于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国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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