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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孙兆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晋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浩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通过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将继续遵守承诺,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实现境内黄金业务的整体上市,具体解决措施包括: (1)对黄金集团现有黄金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经营情况良好的矿山企业,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公司将视资金筹措情况,尽早收购。 (2)对黄金集团现有资源储量已近枯竭、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黄金集团将采取: ① 在保有储量开采完毕后,进行解散、清算、破产等措施。 ② 直接将黄金集团所有全部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③ 如该等企业资源有所突破,经营改善,黄金集团将所有权益转让于公司。 (3)关于未来的黄金矿产资源: ① 对于未来投资勘查而获得的储量较丰富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由公司优先购买;公司不予收购的,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② 对于收购的第三方转让的黄金矿产资源,待其产权清晰、有关开采及加工生产业务许可、资质和证照齐全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不予收购,则通过对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③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公司进行竞购。 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2011年4月20日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解决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相关事宜的承诺》:明确了黄金集团将继续恪守不竞争承诺,继续支持中金黄金的黄金业务的发展,将中金黄金作为今后境内黄金资源开发业务整合和发展的唯一平台。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黄金集团特就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黄金集团已将下属企业的权属规范工作列为黄金集团2011 年的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黄金集团承诺用5 年左右时间促使现有正常生产的黄金矿业企业规范完善矿权、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并转让给中金黄金,以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实现黄金主业的整体上市。黄金集团承诺,对于由第三方勘查获得的黄金矿产资源或拥有黄金矿产资源的企业,若第三方欲转让该等矿产资源或企业且公司拟实施收购的,黄金集团保证不与中金黄金进行竞购。黄金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中金黄金发展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兆学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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