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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2- 01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以通迅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化办公室和内控办公室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信息化办公室和内控办公室。 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电阿克苏河水电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首期出资300万元;随着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项工程不断推进,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已并网发电满二年,2011年实现利润1889.86万元;小石峡水电站、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已进入施工高峰期,预计2012年7月首台机组投入运行发电;大石峡水电站和铁米苏尔水电站的前期工作有序稳步向前推进。根据《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550万元。(公司首次投资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D5版、中国证券报D011版、证券时报A12版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7年,详情见《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公司将另行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2-01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对应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尚在办理中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20,995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程志军,住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祁家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熟料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12年3月31日,青松建材资产总额为31,096.50万元,负债总额为21,233.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28%。以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建设的2×7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及配套2×1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未产生利润(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规模由建设一条日产6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扩增为二条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及配套2×1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2,095.27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将上述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为保证项目顺利启动,青松建材向银行申请了项目建设贷款20,000万元,为加快项目早日建成,公司为青松建材向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7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7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后,认为该担保事项是子公司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和子公司的发展,同意为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0,995万元,占201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4.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如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0,995万元,占201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2.33%。 因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贷款业务申请尚待银行审批,不能提供详细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内容,故只能披露担保决议而未能披露担保协议的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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