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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李勤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3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与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另一外资B股股东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与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一股权转让合同(A股)》和《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二股权转让合同(B股)》。3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复牌当日,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也一并刊登在2011年3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股权变更的首付款及股权变更手续,相应公告已刊登在2011年4月16日及5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交易的过户手续已完成,股权交易款尚未完全支付,海航方面尚未发出改选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提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九龙山管委会于2007年7月2日签订《浙江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建设补充协议》,九龙山管委会同意于2008年内将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即九龙山北侧、沪杭公路以南征迁地块)约1,000亩左右住宅用地,按有关规定出让给九龙山开发公司,同时抵减九龙山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预付款。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总的土地预付款规模控制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如九龙山管委会将上述地块出让给九龙山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则九龙山管委会承诺全额返还九龙山开发公司所支付的全部土地预付款及征迁费,同时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九龙山开发公司预付九龙山管委会土地预付款余额208,955,005.9元,收到其他土地返还款103,729,539.43元以及围堤专款69,130元。 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日出具书面函,愿为上述款项的安全、完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勤夫 201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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