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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2-00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9亿元)。
(二)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三)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五)发行方式: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七)承销机构: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八)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和办理以下事项:
1、 在股东大会确定的注册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视情况确定是否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次中期票据及申请注册的具体时间。
2、 对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规模作出安排。
3、 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主承销商和中介机构,办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会员资格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如监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或相关事宜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98%,赤峰市青山水泥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2%。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7591.20万元,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建设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9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5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3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林凤萍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见中仅选一项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Disclosure | 2012-0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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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2-0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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