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数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 1.3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6人,其中涂连东独立董事由于出差国外,授权葛晓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公司董事长简德荣先生、会计经理陈宗易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1.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 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2009年1月21日及2009年4月28日及201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出售零件厂部分营运资产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零件厂部分营运资产的进展说明及新增出售资产的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零件厂部份营运资产的进展说明及再次新增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配套厂商的实际业务需要,陆续又出售少量的设备,具体详阅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3.2.4 其它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它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在接待调研及采访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没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没有有选择地、私下地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本公司接待情况如下: ■ 3.6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未从事衍生品投资,本衍生品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鉴于汇率避险的需要,从事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避险性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于2008年3月6日经董事会通过<<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处理程序>>的管理制度。 ■ 3.6.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7其它事项 公司之子公司漳州灿坤于2006年12月31日与上海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格”)签定《合作框架协议》、《运营资产买卖协议》及《生产原料供应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漳州灿坤除将营运资产出售外,同时将业务机会转移给上海新格,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海新格将作为公司后续采购铝制品原料的主要供货商,并以每吨依双方约定下调金额及比率作为结算价。依据《运营资产买卖协议》约定,上海新格支付首款人民币3,800万元,其余人民币6,200万元余款,将于未来按月由漳州灿坤从委托上海新格生产的铝汤加工费中扣抵。漳州灿坤承诺自《生产原料供应协议》生效后三年期间,向上海新格采购铝汤(或铝锭),采购量不低于漳州灿坤需求铝汤(或铝锭)总量的70%。如三年届满,由于漳州灿坤订单不足,未能将余款全部从加工费中抵扣完毕,漳州灿坤同意《生产原料供应协议》延期,所欠余款通过业务合作继续抵扣,直至扣抵完毕;如果由于漳州灿坤的责任终止执行,所欠余款上海新格将不再支付;如因上海新格的责任终止执行,所欠余款上海新格应一次性支付完毕。 上述合约执行已逾四年,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尚有人民币39,923,170.80元余款未结转,未来可持续抵扣。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简德荣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