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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1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登载于201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之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2-017)。 2、关于公司参与吴江东方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设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参与吴江东方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名,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设立,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以共同组建合伙制企业的形式加入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概况: 1、主发起人: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核准、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具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于2008年5月由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整合“国发创新资本”和“国嘉创投基金”资产设立的,目前公司旗下有20支“国发”系创投基金,包括3支受托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对外投资能力超过41亿元人民币,已投资60余家企业,投资总额近30亿元,所投资企业已有15家企业实现IPO。 2、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制。存续期:7+2年。 4、经营范围: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5、管理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 6、管理人:由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和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吴江东方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管理费用:每年按基金实收资本的2%,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形式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8、收益分成:根据行业惯例,基金管理人提取项目净收益的20%作为业绩奖励。 9、募集比例:除主发起人出资外,其余通过社会募集,募集比例为50%左右(金额约2.5亿元人民币)。 10、出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采用一次认缴、分期到位制。 11、投资地域:吴江为主,同时可对外地股改前的优质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12、募集组织形式:募集的社会资金以成立合伙制的形式加入本投资基金。 由于本公司董事罗玉坤先生在投资基金的主发起人之一——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且将在投资基金担任重要职务,因此本次投资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玉坤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参与吴江东方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公告另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跟进相关事宜,待相关协议签署时发布对外投资公告,详细披露该项投资的相关资料。 因本次投资行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吴江东方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设立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16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陈国琴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王宁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兴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末的公司治理、财务经营等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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