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文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威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数据变动超过30%的报表项目情况说明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751万元,减少幅度为47.35%。原因主要是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贴现及到期结算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7395.43万元,增加幅度为63.41%。原因主要是公司加强了物资采购统一管理,为降低采购成本获取批量采购价格、加强材料储备而增加预付材料款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0755.76万元,增加幅度为70.27%。原因主要是本季度属于春节传统结算期间,加大了工程款结算力度以及新增工程预收备料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279.15万元,减少幅度为92.11%,原因主要是上期工资计提后在本期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1908.02万元,减少幅度为40.20%,原因主要是上期企业所得税计提后在本期上缴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4059.18万元,增长幅度为46.42%,原因主要是业主专项贷款存放本公司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本年较上年增加70.74万元,增加幅度为63.65%,原因主要是所属子公司运费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减少301.27万元,减少幅度为100%,原因主要是上期所属子公司明州设计转让建德广天建昌房地产股权投资收益。 3、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减少84.90万元,减少幅度为73.07%,原因主要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与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1年2月24日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递交针对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要求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工程款及逾期利息47,456,300.00元,2011年7月28日,法院判决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45,517,598.82元,并承担判决日后逾期还款相应的利息。一审判决后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该诉讼事项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2、本公司与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承接了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小区建设项目,因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本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47,513,372.50元,2012年1月,法院受理后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本公司已申请法院对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房产进行了查封保全。目前该案处于一审阶段。 3.2.2重要合同 公司一季度(1-3月)承接业务约25.67亿元。主要建筑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与洛阳银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洛阳新区TDJYX-2005-5地块银润小区(二期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21.08万元。 2、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仑小港通途路西、泰山路南C地块小区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417.70万元。 3、公司与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原美佳乐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24.39万元。 4、公司与浙江省工程勘察院签订了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工程勘察院)科研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379.81万元。 3.2.3 其他重大事项 1、本公司正在筹划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6%的股份,并已于2012年3月7日与拟收购方股东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5亿元,本公司拟支付现金约8,070万元、发行股份支付约41,930万元收购标的资产。其中,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6.82元,发行的股份合计约6,148万股。该预案已于2012年3月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仍需获得如下批准:(1)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二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中国证监会的核准;(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2、本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上述交易总额的25%,即1.67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6.82元/股)的90%,即6.138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721万股。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增加前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发展其主营业务。 目前,公司正在就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盈利预测和资产评估。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董监高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与公司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3、关联交易和关联资金占用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要求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今后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2011年末股本400,6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201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