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2-02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成的公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6,026,47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602.64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396万元,扣除中介机构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70,3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7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国电英力特集团以委托贷款认购的金额118,700万元,认购8,601.4493万股(2010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为8,727.9412万股),该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募集资净额为51,619万元,将用于:①偿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37,100万元;②补充流动资金14,519万元。 截止4月26日,公司已从募资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640013601000052504753的全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37,100万元;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2904000229200008957的全部资金14,519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