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8,702,341.63元,增加比例为42.99%,增加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吉林麦吉柯根据市场需求量增加,为扩充产能购买设备,支付设备预付款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9,284,212.67元,减少比例为30.25%,减少原因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743,477.52元,增加比例为167.90%,增加原因系公司销售业务中预收款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67,807.13元,减少比例为35.63%,减少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年度销售人员工资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528,670.49元,减少比例为74.68%,减少原因系公司上交上年度实现税金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999,438.65元,增加比例为30.93%,增加原因系公司按照短期融资券合同约定计提2012年1-3月份利息所致。 利润表项目:
注: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98,762.23元,增加比例为75.37%,增加原因系2011年出口销售收入增加、2011年6月份地方教育费附加计提比例上调2%,导致本期按照上年度出口销售收入和更新后计提比例计提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616,294.79元,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06,563.41元,增加比例为42.91%,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多于上年同期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48,745.33元,减少原因系公司上年同期处理闲置设备发生损失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47,450.61元,减少比例为32.94%,减少原因系受2011年四季度市场景气度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本期库存单位成本增加,导致本期综合毛利率下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 现金流量表项目:
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950,757.34元,减少比例为40.67%,减少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到期货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7,917,069.65元,增加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购买设备支出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847,493.43元,减少原因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登载于2011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进行审核。 3.2.2? 2011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的议案》的议案。 2012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2012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2,000万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012年4月12日,公司以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总额为3.2亿元。 2012年4月27日,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上相关公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2012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