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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21 股票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2—1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减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不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友元先生。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四)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9,06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5,238,781股的25.8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公司2011年共实现净利润3,140,362.68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9,310.5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1,052.1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001,785.42元,减去2011年6月已分配的利润12,083,357.34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919,480.23元。 股东大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流动资金需要,争取项目尽快达产,决定:2011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该项资金将为汽车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补选两名董事 根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目前只有7名,本次会议选举周世荣先生、方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本次选举以累积投票制方式举行。 周世荣先生,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方伟先生,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以上董事简历: 周世荣先生,43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科长、副部长,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财务部部长等职。2002年至2008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京山宏硕投资有限公司2%的股份,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伟先生,36 岁,研究生。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德国TUV-CERT主任审核员、中誉汽车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等职;2007 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质量部;2008年起分管质量部、工艺部等部门;2010年至今任铸造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次会议决定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酬42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9,062,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四位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赵勇、郑鑫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股东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并赵勇、郑鑫律师签字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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