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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2-01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表决时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 年4月2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333号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三楼西湖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德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3日 7、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41,310,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1年度嘉凯城集团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68,224,593.8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22,680,780.00元,扣除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9,230,532.48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774,346.29元。 公司拟实施如下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的审计工作,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41,310,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胡英、项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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