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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22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拟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事业部申请,拟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分公司,以便公司在上述地区进行市场拓展和项目管理。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23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10:30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在2012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4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向公司发出《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有关公告。 何巧女持有公司81,024,1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3%。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召开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10点30分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1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3、 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审议《2011年财务报告》; 5、 审计《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审议《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8、 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4月23日、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蒋力、苏雪痕、江锡如、刘凯湘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5月16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16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证券发展部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建军、唐海军 2、联系电话:010-52286666 3、 联系传真:010-52288062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2年5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24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女士、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武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江锡如先生、保荐代表人刘连杰先生等。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2年4月23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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