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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熊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才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东亮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3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产品售价下降、原燃材料及动力价格上涨引起毛利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5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有息负债规模较去年有所增长,且国家多次上调利率使得利息支出上升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951%,主要是坏账损失转回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1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期货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增加30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减少29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7、净利润下降36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产品售价下降、国家调高电价、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引起毛利减少,同时有息负债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且国家多次上调利率使得利息支出上升所致。 8、货币资金增加3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考虑项目投资,增加筹资额所致。 9、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9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外汇远期合约期末持仓浮盈增加所致。 10、应收票据减少3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盘活资金,加大票据背书结算所致。 11、应收账款增加70%,主要是由于货币市场紧缩,销售欠款增加所致。 12、预付账款增加4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了稳定市场供应及拓展业务需要从而增加了采购预付款所致。 13、工程物资增加3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基建项目支出所需购买建设物资增加所致。 14、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20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外汇远期合约期末持仓浮动亏损增加所致。 15、应付票据增加3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减少资金占用,在采购中适当增加了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16、应付利息增加70%,主要是由于筹资规模增加和筹资利率提高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几内亚西芒杜项目进展情况@@本公司2010年7月29日与力拓签订联合开发西芒杜铁矿石项目的协议。2011年4月22日,力拓与几内亚政府签订了一项和解协议。2011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力拓签署了《联合开发协议》的《补充函》,并于2011年11月28日举行中方联合体挂牌成立仪式。2012年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中方联合体入股几内亚西芒杜铁矿石项目。2012年3月23日,商务部批复同意中方联合体入股投资该项目。2012年4月17日,本公司完成外汇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该项目所需融资担保的核准监管手续。2012年4月23日,中国铝业铁矿控股有限公司(即中方联合体,以下简称中铝铁矿)向中铝铁矿与力拓组建的合资公司SIMFER?JERSEY?LIMITED支付13.5亿美元,以增持股份的方式成为合资公司的股东并获得47%的股权,合资公司持有该项目95%的权益。 非公开发行A股 2012年4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通知,中铝公司于 2012 年4月5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51号),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进行了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亿股A股股票的方案。 收购南戈壁股权 本公司于2012年3 月27 日、2012年4月1日分别与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南戈壁”)、南戈壁的九名高级管理及雇员及南戈壁股东艾芬豪(Ivanhoe Mining Ltd.)签署了合作协议、咨询协议和锁定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公司将出资不超过10 亿美元,要约收购南戈壁不超过百分之六十(60%)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六(56%)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普通股。本次要约收购尚未开始,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本公司2012年4月5日刊发的《关于要约收购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不超过60%普通股的公告》、4月17日刊发的《关于获悉蒙古矿产资源局宣布暂停南戈壁若干许可证的勘探及开采活动的公告》和4月26日刊发的《关于南戈壁项目的公告》。 收购永晖焦煤股份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与Winsway Resources 及王先生签订股份买卖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以2,391,755,189.20 港元之总现金对价购买,且Winsway Resources 有条件同意出售其法定及实益持有的1,128,186,410 股永晖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即占已发行股本的29.9%)。本次收购尚未实施,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本公司2012年4月24日刊发的《关于拟收购永晖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之29.9%股权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本公司发行A股时,中铝公司承诺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後一定期限内,中铝公司将安排出售其铝加工业务,或者本公司收购中铝公司的铝加工业务,並将收购中铝公司的拟薄水铝石业务。 公司于2008年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得中铝公司下属五家铝加工企业股权。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使得中铝公司将拟薄水铝石业务注入本公司暂不具备条件。中铝公司和本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将继续认真履行承诺期限内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发布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铝业务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力争在5年内通过适当的方式消除与焦作万方在电解铝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铝价持续低位徘徊,原燃料价格居高不下,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将亏损。有关详情将在本公司2012年中期业绩报告中披露。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条款。 本报告期内,不实施现金分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维平 2012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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