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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启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志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注: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增长主要系:①核心制药企业的利润贡献增长;②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③联营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12年4月22日起12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报告期内,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共计1,350,507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7%;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16,473,036 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7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12%。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1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和2011年3月1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授予承销商(或其代表)不超过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2012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44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547,512,80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71,414,7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2012年4月1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请。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2、经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和2011年9月15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35号)。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7日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每股现金股息分配原则上占年度每股收益的比例不低于10%,具体分配方案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和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4,392,36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201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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