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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9点30分开始,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521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3%。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通过的利润方案为决案。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郭华平、李云龙、朱正吼、王金本所作的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海若、罗小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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