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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2-05-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外高桥 股票代码: 6006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二)地址: 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 (三)法定代表人: 周祝雄 (四)注册资本: 人民币肆亿零捌佰壹拾陆万捌仟壹佰玖拾 (五)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六)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经营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所持外高桥股票的可能,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2 年 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其所持的外高桥股份共计340,377股,占外高桥股本的0.0337 %。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外高桥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署日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外高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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