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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1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2-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订《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书》,使用壹仟叁佰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渤海银行【S1207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207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5月28日 4、投资方向及范围:本期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结构性衍生品部分与3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即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是指伦敦的第一流银行之间短期资金借贷的利率,是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 5、产品特色: 5.1本金保证:渤海银行承诺保本,适合于承担低风险投资的客户。 5.2潜在较高收益:客户有机会获得比本产品募集时的1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更高的收益。 6、收益测算: 客户的预期收益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分别计算: 6.1如果挂钩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9.5%,则客户可获得的收益为:本金×3.75%×实际天数/365。 6.2如果挂钩的期末价格大于9.5%(不含),帽客户可获得的收益为:本金×0.5%×实际天数/365。 7、公司与渤海银行无关联关系。 8、风险提示: 结构性存款与普通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普通银行存款通常没有的风险,因此并非普通银行存款的合适替代品。本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渤海银行按照符合投资者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本产品的本金不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但客户只获得本产品说明书根据挂钩标的不同情况所明确承诺的收益,客户投资年收益可能为0.5%(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相关附件,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投资涉及场外衍生产品,所以客户不易在市场上获得该产品的公允价格及确定风险敞口。如果客户选择这个交易是为了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本产品可能无法完全达到规避客户的风险敞口的目的,同时本产品无法跟踪客户风险敞口的任何变化,可能导致客户对冲不足或者过多对冲,或由于达成该交易导致的其它头寸暴露风险。 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 8.1收益风险: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损失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只能获得本产品说明书根据挂钩标的不同情况所明确承诺的收益,客户投资年收益率可能为0.5%(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8.2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成立、运行、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8.3市场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成立、运行、偿还等正常进行。 8.4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在存续期内客户不能提前终止,因此,在此存续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8.5信息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收益等情况),而导致本产品投资损失的可能性。 除非另有规定,本产品所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并非属于受政府机构或存款保护体制投保或担保的银行存款,该等投资面临银行信用风险。 8.6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对理财产品投资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本产品存续期间,本期产品的收益有可能低于同期存款收益。 8.7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本产品募集期内募集资金总额达不到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募集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渤海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或因交易对手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时,渤海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渤海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8提前终止风险: 渤海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渤海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本产品的实际存续期可能短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的预期收益。 8.9延期风险: 如果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收益的情况,则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结构性存款期将相应延长,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收益将相应延期支付。 8.10信息传递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渤海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的方式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渤海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渤海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渤海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渤海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11其他风险: 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成立、运行、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渤海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应对措施: 9.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9.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9.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9.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9.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签订《活利宝系列专属110303期产品说明书》,分别使用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人民币三百万元、人民币三百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银行活利宝系列专属110303期13天、42天、74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本外币机构理财协议书》,使用人民币三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平安银行赢合力1068第四十二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1年8月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本外币机构理财协议书》,使用人民币一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平安银行赢合力-月月力人民币理财产品子计划第39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本外币机构理财协议书》,使用人民币三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平安银行赢合力-月月力人民币理财产品子计划第212期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2年5月14日到期。 四、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2012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2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2012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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