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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12-01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5月4日,公司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出席董事9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债券人民币63,000万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133,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606,866,6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31万元。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万元将从如下专户中划出: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在过去12个月没有出现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19)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 一、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原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拟修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二、增加以下内容作为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原为: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拟修改为: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原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拟修改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含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对于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债券人民币63,000万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3,000万元。截至2010年9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13.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0,686.66万元。 截止2010年9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立信大华验字[201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投资建设广东蕉岭年产1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等12个募投项目,但因市场形势的变化,经2011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广东蕉岭年产1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广东兴宁年产1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广东揭阳年产1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按照投资计划建设二条混凝土生产线外,其余9个募投项目仅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第二线生产线均不再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于新的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等。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批准新增了武平6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江西全南年产6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和福建漳州管桩项目三个募投项目,详情见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及2011年8月16日披露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2011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1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2,378万元,剩余28,308.66万元募集资金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公司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募投项目,但受政府部门收紧混凝土搅拌站审批权限及市场因素等原因的影响,该项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一旦各方面条件具备,公司会立即启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程序,来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率。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04,860,179.63元,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8,346,319.3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0,352,739.73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总额为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各募集资金专户的提取计划为:
2、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半年期借款利率(6.10%)及闲置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利率(1.31%)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31万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3、公司承诺:(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4、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樊粤明、张建军、李瑮蛟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陈晔、周鹏核查后认为:塔牌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塔牌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该事项已经塔牌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创摩根对塔牌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15:00 至2012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办公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5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2年5月17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邮 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15:00 至2012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邮编:514100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在塔牌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分别为谢伟新、彭倩、陈晨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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