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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34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2)闵执督字第784号执行裁定书,上海钜爱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853,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持有的公司法人股9,853,284股已转移至陈亚德名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陈亚德申请执行上海钜爱企业有限公司一案中于2012年4月9日作出(2012)闵执督字第7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上海钜爱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S*ST聚友计9,853,284股折价10,290,90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陈亚德所有,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10,290,900元的债务。申请执行人陈亚德可持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通过以上裁定,目前陈亚德持有本公司法人股9,853,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近期内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35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本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2007年,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的总体计划,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第一步债务重组。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了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6日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为化解退市风险,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聚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见证下,于2010年11月30日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先生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的重组方案已制作完成,并已同股改方案一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11月15 日以(环函[2011]303号)《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了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鉴于公司原聘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重组方陕西华泽镍钴有限公司的股东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且该事项已被其股东大会通过,致使存在潜在的关联性。为了保证本次公司此次重组财务顾问的独立性,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与国都证券解除了之前所签署的财务顾问协议,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协议,正式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资产重组新的财务顾问。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根据本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因此公司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14.2.17 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有鉴于此,公司股票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2012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72号8 层

  邮编:610015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36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01%,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各方最终确定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进行。

  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聚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见证下,已于2010年11月30日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先生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重组方案也已制作完成,现股改方案和重组方案已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11月15 日以(环函[2011]303号)《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了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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