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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34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2012-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其中: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小额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大额普通债权组因有12家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尚未获得授权暂不能在会议现场投票,经请示法院批准,大额普通债权人投票期限延期至2012年5月16日下午3时整。(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为KJ2012-29号的公告)。 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现场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为KJ2012-30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将取决于截至2012年5月16日下午3时整大额普通债权人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破产法》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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