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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2-03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人,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证券代码000776 公告编号:2012-03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与利率互换交易相关的监管报表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引编报,利率互换作为证券衍生品交易之一,其投资规模纳入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自营业务授权的议案管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广发证券利率互换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广发证券利率互换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2-03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6.91元/股。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1)第0065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4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19,55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9,946,443.78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经营,提升公司的市场竟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投资银行承销业务实力; 2、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全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3、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服务产品销售; 4、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5、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6、加大对子公司投入,扩大直接投资、国际业务、股指期货等业务规模; 7、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8、其他资金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2年5月4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4,139,413.1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10,060,702,529.2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633.5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2,003,381,694.11元,实际余额人民币2,003,381,694.13元,差额为人民币0.02元,具体为印花税实际缴纳数与账务计提数的差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1】、【注2】之数据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进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55,654,627.4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1,199,000,000元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左兴平先生、刘继伟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二、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三、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对应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且公司承诺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2-03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2年4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母公司2012年4月经营情况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数据为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联营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包括: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包括: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2-0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4、主持人:应刚董事长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1,792,722,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7%。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树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孙树明先生的简历详见2012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2.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广发证券二○一一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1)以公司现有股本2,959,645,732股,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479,822,86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409,121,006.83 元转入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2,959,645,732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959,645,732股变更为5,919,291,464股。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转增股本完成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变更手续。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负债融资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短期拆借、债券回购以及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多种负债融资策略优化资本结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外负债融资的余额持续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三倍,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负债融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议案所列交易(或可能发生的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共持有股份1,732,102,167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到会股东中,非关联方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为60,619,949股。 表决结果:同意60,619,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 2、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3、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关联交易时,可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免予履行相关义务: ①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②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③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同意修订上述公司《章程》的条款;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捐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该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2年起,每年按上一年度盈利(经审计财务报表母公司净利润)的1%。且不超过300万元的金额向基金会捐资。 12.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92,72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 律师姓名: 罗小洋、李娜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5月7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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