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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2-024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报的更正公告 2012-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2012年4月24日披露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公司事后复核,需要对《报告》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内容不会对已披露的2011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在《报告》十、"重要事项"(十)"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第1项"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中,关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的表述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七条规定,当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由于未决诉讼事项属于不确定事项的范畴,因此,我们针对此事项在强调事项段中进行说明,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现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对《报告》中关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调整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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