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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3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申请,股票自2012年5月2日起停牌。 ●本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股票自2012年5月8日起复牌交易。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2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历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运作,公司已构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具备规范的三会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300万股(含50,300万股),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的数量不得超过25,15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依据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5月8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7.7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定价依据 ①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②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③本次募集资金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④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⑤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若需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380,2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371,807.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方式、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进行调整;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核准等工作;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ILB Helios股份公司签署〈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2年5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4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文件,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并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基于独立立场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为筹集资金建设“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晶硅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16吨多晶硅锭、8,000万片多晶硅片扩建项目”及偿还贷款,公司拟向不超过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保障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独立董事:朱黎辉、洪冬平、沈国泉 201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3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2 年5月17 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7日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中介机构代表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2年5月 18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杨淼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3)分组表决方法: 如提案存在多个表决事项需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ST申龙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4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ILB Helios 股份公司签署了《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概况 1、协议双方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或“公司”) ? ILB Helios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ILB”) ILB Helios 股份公司是依瑞士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瑞士楚格Chamerstrasse 175,6300,法定代表人:Gunther Stonig。 ILB是一家获得行业广泛认可的生产及分销服务供应商,并特别专注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投资领域,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太阳能光伏项目投资机会、寻求投资项目、搭建投资架构以及项目建设管理。 鉴于公司在欧洲多个电站项目的投资过程中,已与ILB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双方有意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合作,在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领域确立和实现战略合作关系,并在罗马尼亚122MW项目上紧密合作,取得成功开发。 2、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一致同意,为进行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海润和ILB正式确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该战略合作框架下,ILB应向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a) 关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太阳能光伏项目市场动态的咨询意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补贴以及市场规模和动向等; b) 开拓项目投资机会、寻求适合海润投资策略的优质项目; c) 项目筛选和预先评估; d) 项目建设阶段的项目管理; e) 项目建设中海润组件运送的物流协调。 3、项目情况 项目类型:地面安装光伏发电站 预计装机容量:122MWp 项目所在国家:罗马尼亚 ILB承诺就上述项目,协助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分析评估,包括进一步获取项目资料和信息、协调与项目所有者进行商谈以及其他必要事宜;协助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进行项目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和技术尽职调查;如果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成功收购及开发上述项目,向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购及开发将取决于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的评估与尽职调查结果,并完全由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自行决定。 4、优先选择权与独家合作 双方同意及确认,在协议战略合作框架下,ILB应保证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对其所开拓和持有的任何太阳能光伏项目具有优先选择的权利,未经海润和/或海润子公司行使优先选择权并决定是否投资,ILB不得将项目机会介绍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二、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在欧洲的太阳能电站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在光伏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的延伸和发展及国际化战略的需求。对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影响。 三、协议风险提示 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所涉及的罗马尼亚122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融资行为尚需获得国家有权机关审批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ST申龙 编号:临2012-04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2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历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运作,公司已构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具备规范的三会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300万股(含50,300万股),单一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的数量不得超过25,15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依据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5月8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7.7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定价依据 ①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②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③本次募集资金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④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⑤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若需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380,2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371,807.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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