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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2-024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2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孟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孟辉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于2012年5月4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孟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鉴于孟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3人,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孟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孟辉先生此后将拟任公司审计部总监职务。在此之前,孟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孟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提名刘正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5月4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孟凯先生的《书面提名》:提名刘正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确认:提名人具备提名监事资格,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新先生,1962年4月生,湖北鄂州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商业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师。刘正新先生于2006年加入公司,先后任公司三里河店董事、西单店董事、定慧寺店董事,刘正新先生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刘正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2-025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4日以专人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朱珍明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4日收到朱珍明先生递来的辞呈:朱珍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兼任的财务负责人职务。朱珍明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珍明先生在兼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詹毓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鉴于朱珍明先生辞去兼任的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聘请公司副总经理詹毓倩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詹毓倩女士简历 詹毓倩女士,1966年5月生,经济学学士,澳门科技大学MBA,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东风汽车公司下属企业、中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职位。2004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上海创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金萌(集团)发展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金钱豹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2年3月22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詹毓倩女士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2-026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2日 6、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孟辉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刘正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23日----2012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二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12年5月2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五、会务联系: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二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1) 会议联系人:李强、安鑫 联系电话/传真:010-51239258 六、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授权行使投票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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