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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2-031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王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王楚先生、曹海成先生、金贞媛女士、方建宏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2012年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市场条件,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王楚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5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该额度授信使用方式为信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5月24日(周四)上午9: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2年5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2-032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2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向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2012年度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一年,利率按照市场条件,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并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审慎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法定代表人王楚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二)董事会表决和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通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王楚先生、曹海成先生、金贞媛女士、方建宏先生为通产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B3-5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楚

注册资本(万元):60000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15273299

经营范围:包装产品的技术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

主要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通产集团100%股份。

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

2、历史沿革

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主营经营高化妆品塑料包装和高端啤酒玻璃包装。主要下属公司有:深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肇庆市通产华晶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通产华晶玻璃有限公司等。

3、通产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00,701
非流动资产252,945
资产总计353,646
流动负债88,534
非流动负债17,635
负债总计106,169
所有者权益合计247,47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1,145

(2)利润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度
营业收入123,563
营业成本98,861
营业利润6,214
利润总额13,275
净利润9,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77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联深所审字(2012)第004-3号审计报告)

4、关联关系构成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通产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1.5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产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向其申请委托贷款已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2012年度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一年。

四、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公司向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市场条件,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五、协议签订情况

日前公司与通产集团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包装

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审慎使用该额度,以达到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的目的。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
通产集团(注1)以八六三中心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确认托管收益---
商控实业(注2)---95.16
合计---95.16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二0一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通产集团签署《深圳八六三计划材料表面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市材料表面分析检测中心)委托管理协议》,由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八六三中心,并根据八六三中心的经营结果收取委托管理费。根据委托管理协议规定:本年初至披露日托管收益以八六三中心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依据,故尚未确认托管收益。

注2:商控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二0一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租赁协议》,公司向商控实业租用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深惠路旁的宗地号为G10106-0126物业中的第三、四、五号厂房共计建筑面积29735.98平方米。租赁协议规定: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第一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7元计算;第二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8元计算;第三年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9元计算。本年初至2012年4月30日,租金发生额为95.16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通知发出之前已征求了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在认真查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决议表决程序

鉴于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交易的公平性

该项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况。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项交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合理使用资金,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2-033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5月24日(周四)上午9时30分,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4、会议方式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5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厂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蒋祥庆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或812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9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2年5月24日 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序号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同意弃权反对
《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2年 5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2-034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8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2012年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市场条件,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王楚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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