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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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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版)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6)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27)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8)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0)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31)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834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2)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3)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34)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2293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35)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36)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37)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8)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csc.cn

(39)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40)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41)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42)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43)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6598

(44)名称: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45)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0371-967218或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46)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47)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48)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电话:0755-83199599-8133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49)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公司网站:www.cfzq.com

(50)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51)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681

传真:0791-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52)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53)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54)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55)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56)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50122086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58)名称: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59)名称: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025-83367888-4201

传真:022-833200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285888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60)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陶颖

电话:010-58568040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6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62)名称: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学琦

联系人:袁劲松

联系电话为:024-86268007

传真为:024-86268016

客服电话:400-6180-315

公司网站:www.stockren.com

(63)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人代表:马金声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64)名称: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 010-88086830-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010-88086830

公司网址:www.rxzq.com.cn

(65)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 028-86712334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址:www.tfzq.com

(66)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6月8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元1.2%
100万元≤M〈500万元0.8%
500万元≤ M〈1000万元0.2%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将由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非限额发售,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2.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广发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方式查询或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

(一)网上直销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广发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广发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带银联标志)、兴业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广发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广发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3.注意事项

(1)网上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二)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系统)销售网点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6:30(直销柜台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需公证)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③ 指定的个人同名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⑥ 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个人版)》。

注:其中③中所提供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账户将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基金”,并确保在2012年6月8日16:30前到账(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 如系代理人办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3.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2年6月8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四)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业务办理时间具体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人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有关注意事项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六)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广发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系统)认购。

(一)直销机构(非网上交易系统)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 13:00~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相关有效印鉴;

②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③ 《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⑤ 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表格内“声明”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⑥ 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⑦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有效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

⑧ 加盖公章/预留印鉴的《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⑨ 填妥的《广发基金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机构版)》;

⑩ 汇款回执复印件。

注:①、②、③、④、⑥、⑨均需在复印件处加盖单位公章。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人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基金”,并确保在2012年6月8日16:30前到账(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2年6月8日16:30(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即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二)直销机构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8)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9)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机构版)》。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2)提出认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四)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办理时间具体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有关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人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六)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网点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网点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

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在认购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

未补足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一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段西军

联系电话:020-89899117

传真: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八)销售渠道”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899129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王志宏 黄贞

联系人:程秉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A栋塔楼

法人代表:饶永

电话:0755-83732888

传真:0755-8223754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克晶 禤文欣

联系人:杨克晶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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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