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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发展”或“本公司”)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方案(“吸并方案”)的议案以及深发展与平安银行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4月24日以《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批复》(银监复〔2012〕192号)批准了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本次吸收合并”)。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申报服务。异议股东为在本公司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吸收合并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异议股份”)直至本次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7日)收市时的本公司股东,该等异议股东同时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将由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本公司2012年4月27日在册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其持有的异议股份按照15.4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由第三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向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支付行权价款,并相应受让异议股份。受提供收购请求权的第三方中国平安委托,本公司已于2012年5月8日向异议股东派发收购请求权权利,相关情况如下:
派发总数(份) | 权利简称 | 权利代码 |
61,511,602份 | 深发SFP1 | 038017 |
敬请异议股东查询并确认收购请求权权利是否已派发到账。如异议股东对收购请求权派发结果存在疑义或异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吸收合并收购请求权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4)等相关文件,或向本公司咨询。
深发展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女士、高女士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发展大厦28楼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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