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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7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上公告。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67,739,9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4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155,014.3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15,501.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131,406.82元,减去2010度分红派息10,112,445.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58,474.73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02,24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112,44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7,346,029.73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阅读,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691,6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49,674股、关联股东张国君4,698,613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35万元,包括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费用。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钟雷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67,739,9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具体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由独立董事朱民儒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朱挺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9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履职能力,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并按有关规定的比例设置独立董事。 现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并按有关规定的比例设置独立董事。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8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8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5月8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钟雷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2013年5月17日。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9日 附钟雷鸣先生简历: 钟雷鸣 男,1959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市鄞县县委办公室秘书、政研室副主任、姜山镇党委副书记、鄞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现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钟雷鸣先生担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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