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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18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5-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0元;扣税后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4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4月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1年度; 2. 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以2011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238,3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无送股及转增。 4.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自然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9元; (2)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0元;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4)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4日; 2. 除息日:2012年5月15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1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和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除上述股东外,本公司其它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方式:(0971)6108188、6122926(传真) 3.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号 4. 邮政编码:810001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2.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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